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竟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
编外后勤服务人员1人。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编外后勤服务人员首次聘用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199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三)编外后勤服务人员拟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要求:宿舍管理员(1人),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有学校工作经验。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8:30—11:00,15:00—17:00)。
3、报名地点:桂平市特殊教育学校四楼行政室。联系人:吴仕卿,联系电话:0775-3390037。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五、招聘方式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示栏公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聘用: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特殊教育学校,0775-3390037。
桂平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