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3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市政府批准,2015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6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29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6日-1997年5月2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1、对特殊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2、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及条件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未到期的人员;原具有公考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聘)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新录用(或聘用)试用期的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
(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四)驻钦部队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陆钦州人才网
(http://www.gxqzrc.com/qzrc.aspx)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 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6日8:30—6月1日18:00。
报考者登录指定的网络报名系统,在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
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钦州人才网填写《2015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报名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2015年钦州市市直、钦州港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报名时,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