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 15:00 起可查询笔试成绩)
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节点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 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将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应提 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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