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1日至2001年11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五)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四)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办法
(一)应聘人员到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报名(象山区人民政府三楼)。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报名。
(二)报名时请带上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贴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四、笔试、面试
时间、地点: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专栏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等。
面试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福利待遇
执行现行社区委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咨询电话:0773—3835416
桂林市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 11日
原文标题:桂林市象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lxsqzf.gov.cn/xxgk/rsxx/201911/t20191111_15830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