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文职辅警14名:
①政工室3名; ②指挥(情报)中心1名;
③宣传室1名; ④网络安全保卫大队2名
⑤陆川县看守所1名; ⑥巡逻防控大队1名;
⑦禁毒大队1名; ⑧警务保障室1名;
⑨户政管理大队2名; ⑩治安管理大队1名。
(二)勤务辅警35名:
①交通管理大队3名; 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名;
③治安管理大队3名; ④禁毒大队2名;
⑤巡逻防控大队4名; ⑥新洲派出所2名;
⑦温泉派出所2名; ⑧白马派出所2名;
⑨米场派出所1名; ⑩沙坡派出所2名;
⑪大桥派出所1名; ⑫月垌派出所1名;
⑬良田派出所2名; ⑭古城派出所1名;
⑮滩面派出所1名; ⑯陆川县看守所3名;
⑰陆川县强制隔离戒毒所3名;
⑱巡逻防控大队(外派县纪委监委)1名。
(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0日-2001年11月10日出生),部分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10日-2001年11月10日出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附件1)。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无色盲。
(四)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应具备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
(五)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或子女、部队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历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
(八)退伍军人具备以下情形的可免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方式聘用: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或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7、本人患有重大疾病、传染病及色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报名地点: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官田垌开发区陆川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未填写报名表的不予报名);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非陆川户籍)、学历证书、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自行复印备齐,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
5、报名时由公安局政工室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二)考试
县公安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及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陆川公安微信公众号、陆川县公安门户网上公布。笔试结束后,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个人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若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招聘人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3、体能测试
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按照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达标规定,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中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聘请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确定合格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政审考察事宜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由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六)审批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聘用人员的表现续签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待遇
(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属非人民警察身份性质、非在编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服装、佩戴标识、携带工作证件。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自试用上岗之日起享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应发工资为280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陆川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根据工作表现,每年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三)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五、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7232560(陆川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7232561(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陆川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表.xls
附件2:《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xls。
陆川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原文标题:陆川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gongan.luchuan.gov.cn/luchuangonganxinxiw/zwyw/74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