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沈程林等110名同志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9年11月19日前各遴选机关必须完成面试资格审查。
(二)报送材料方式
1.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1)毕业证;
(2)学位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名登记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6)《公考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不能提供《公考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的考生,须提供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公考登记表》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7)公考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由用人单位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证明。
(8)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9)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遴选机关确定),并进行验证。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公告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遴选机关报市公考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考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桂林市公考局
2019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桂林市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ilindj.gov.cn/d/dfa9a8c7-46c7-481d-b800-28c94a23a2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