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的原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公告》规定,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按以上原则,进入贵港市纪委监委驻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岗位面试资格审查人选3名,笔试最低分为65.5分(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查的要求
(一)考生必须于2019年11月18日下午18:00前,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说明(复印件);
6.公考登记表或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进入公考队伍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前,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把上述材料扫描发至我单位公开遴选公考面试工作邮箱(ggsjwzzb@163.com)或寄送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232室),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或送达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发送或寄送后请与我单位负责同志确认。
(三)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四)凡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232室),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3201。
附件1: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贵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原文链接:http://www.ggdj.gov.cn/gg/web/detail?id=914493EDF4000&meunBelongs=59D2082D58000&area=59D06C9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