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公告》规定,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原则,确定覃德明等3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15:00-18: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来宾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大楼西前302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推荐表(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材料(原件);
6.公考登记表或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2016、2017、2018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9:0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西后6楼会议室(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行政中心大楼)
3.面试要求:面试当天8:20前,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8:20前未达到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二、 考察
面试结束后三日内,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有人员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安排跟班学习,跟班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
三、体检
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再进行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蓝宏昌,0772-4278166。
附件: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91122.docx
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
2019年11月22日
2019年11月22日
原文标题:来宾市纪委监委机关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xrc.com/Article/info/105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