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公告》规定,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原则,确定雷越等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9日15:00-18:00。
2.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来宾市人民路西313号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六楼608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携带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报名推荐表(原件);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 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材料(原件);
6. 公考登记表或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并加盖公章);
7. 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并加盖公章)。
(四)面试时间、地点
1.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8:30开始面试。
2. 面试地点: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30日7:5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候考室设在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六楼617室。凡在面试当天(11月30日)7:50前未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人:覃 娟;联系电话:0772-4855506。
附件:2019.11.22来宾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公开遴选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91122.doc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