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公告》规定,我委按照遴选职位名额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韦维等1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一)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15:0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主楼6楼会议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名推荐表》原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五)笔试准考证;
(六)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主管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七)公考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主管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八)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主管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九)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说明材料原件。
本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实有人数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二)面试候考室: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附楼一楼休息室。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四)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11月30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11月30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黄桂军 联系电话:0771-5568533
附件: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机关
2019年11月22日
原文标题: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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