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公告》、《桂林市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关于划定桂林市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告》等规定,按照遴选职位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定沈程林等10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
2.面试地点: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信义路9号)。具体地点见面试当天公告栏。
(三)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在11月30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专业测试考场报到,经核验身份无误并仔细阅读《面试人员须知》后方可进入考场,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按顺序依次进行。凡在11月30日上午8:00前未到达专业测试考场的,禁止进入考场,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比例3:7计算总成绩,当天公布。2个工作日内,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遴选人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有人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跟班考察的形式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情况,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轶,0773-2586012
附件:桂林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