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公告》规定,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原则,确定周剑芸、梁琳琳、翚晓梅、刘柳娟、梁圣超、陈虹洁等6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306办公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推荐表(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说明(原件);
6.公考登记表或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进入公考(参公)队伍以来年度考核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08:30点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5楼多功能会议室。
3.面试要求:面试当天上午8:00点前,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大楼5楼候考室报到、抽签。
有关面试其他事宜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通知考生。
(五)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二、 考察
面试结束后2日内,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有人员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9年12月20日前。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再进行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29日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8:00前未达到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方式:0775-4591976
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306办公室
附件: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