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梧州市公考主管部门划定的2019年度公考公开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我单位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5: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照上述原则,确定李启诗等12名考生进入面试(附件1,名单按笔试准考证号顺序排列)。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11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梧州市新兴三路67号)。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考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4.年度考核登记表(卡)(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推荐报名表原件;
6.笔试准考证;
7.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具体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15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比例为2: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进入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2019年12月15日前
(二)体检
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考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约350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体检时间:2019年12月20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74-2813739。
附件1: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