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靖西市2020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个岗位123人,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个岗位21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乡镇初中教师38个岗位48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18个岗位54人。详见附件《靖西市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岗位要求具有相应学历及专业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有关年龄的时间计算以2019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3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历届毕业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和相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9年11月30日前取得。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及资格证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报考时须同时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专业不作要求)。
5.报考人员应具备的专业,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设置专业为准。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已聘用为使用控制数人员、在岗特岗教师。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五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服务年限
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到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1月30日(周六)9:00-14:00时在南宁市广西大学西校园篮球场进行现场报名;2019年12月7日(周六)9:00-14:00时在百色市百色学院东合校区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档案袋一个;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予报名,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2。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综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情况,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岗位因参与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考生以“综合分析能力”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试题。面试题本委托市级以上人事考试部门命题。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
6.面试考官的组成。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考官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中外县考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所有参与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
6.面试工作由纪委全程监督。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工作。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选,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网和靖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靖西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签订合同
聘用为实名编制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聘用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招聘公告的《岗位计划表》中服务年限要求为准。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五、待遇及岗位管理
(一)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执行,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如国家新出台相关的聘用政策要求,其聘用管理按国家新政策执行。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岗位管理
1.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设置数纳入单位设置总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2.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实行。
六、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靖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776-6226993
监督电话:靖西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6-6150133
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