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15年6月27日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贺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在35岁周岁以下(1979年5月28日—1997年5月28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1974年5月28日至1997年5月28日期间出生),详见《计划表》;
6.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考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考或事业单位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考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
6.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和“生产一线”人员服务期、现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5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5年5月28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贺州市人才网http://www.hzsrcw.cn/等网站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县(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联系方式、地址详见《计划表》。
报名期间,将每天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公布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2015年贺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8︰00—6月5日18︰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单位须于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依据计划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注:(1)市直单位招聘职位的报名资格审查由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2)县(区、管理区)、乡(镇)招聘职位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县(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报名资格审查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5月28日8︰00至6月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2015年6月5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可于2015年6月9日8︰00—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6月10日8︰00—18︰00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者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5年6月15日直接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携带材料为: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
2.报名登记表;
3.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4.城市低保家庭成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6月7日18﹕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