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一)岗位类别:勤务岗位(适合男性,日夜值勤备勤,条件艰苦);
(二)招聘人数:3名;
(三)工作岗位:桂平市森林公安局所属单位(含派出所)。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市森林公安工作实际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1日-2001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桂平市西山镇中山北路45号,桂平市林业局大院内,市森林公安局三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还须填写《桂平市森林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对经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能测试
2019年12月8日,上午8:30集中我局,进行统一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直接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男子组: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试由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实施。勤务岗位体能测试成绩三项达标方为合格,文职岗位体能测试成绩两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程序。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含政治理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人民警察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以及辅警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得进入面试。
测试时间:2019年12月9日上午9:00—10:30
测试地点:桂平市森林公安局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2.体检。已确定体检的人员到桂平市内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核对象。
3.考核。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察政审考核由市森林公安局负责。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
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招录人员。
(六)公示、审批、聘用
按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情形的即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不属实的人员,纳入辅警管理,与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
六、工资待遇
招聘的辅警的工资待遇按照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外聘用有关政策和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单位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保险。
七、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子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桂平市森林公安局办公室(桂平市林业局大院内)。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0775—3382399。
桂平市森林公安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