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其中报考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1年5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副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考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考职位表》和《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考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和国考局网站http://www.scs.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8:00至6月8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报名专用网址(http://www.scs.gov.cn/gklx2015),或登录国考局网站(http://www.scs.gov.cn),点击“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考报名推荐表》或《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考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tif、pdf、jpg、bmp四种格式中的一种,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各部门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 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考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通过邮件平台接收报名人员发送的《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5月30日8:00至6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考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推荐表》电子文档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2015年6月24日8:00至6月27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国考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考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考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长、副处长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7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7月20日8:00以后登录国考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7月21日8:00以后登录国考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