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选职位及名额
规划综合科科长(或副科长)1名。
二、优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优选范围
河池市党政机关公考。
四、优选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在规划岗位或相似工作经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正科级或副科级领导干部。
(四)年龄40周岁以下。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六)现工作单位满2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现单位工作时间。
(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通过借调方式(抽调、跟班学习)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考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八)原则上,乡镇班子领导成员应当任职满3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最低工作时限等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见习(试用)服务期未满的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4.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考两年内不得调离遴选和选调机关;5.调入后构成回避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优选干部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优选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符合优选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达材料的报名方法(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3.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1号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108580,邮编:54700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公开优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原件(双面打印,亲笔签字)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hcsrsg@163.com。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其他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4)近期5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5)提供1-2篇本人撰写的重要文稿、综合文稿或宣传报道文章。
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适岗比选。由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优选条件者,取消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比选,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公考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河池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行面谈。
(五)考察。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组成考核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优选资格。
(六)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优选资格,由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考核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优选对象。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由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拟优选人选。
(八)公示。对拟优选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不影响优选的,正式确定为优选对象。
(九)调动。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拟优选人员须到岗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期间未发现有不适合优选岗位工作情形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