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参加2020年度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南宁专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南宁专场)》。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3年12月28日(含本日)至2001年12月28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南宁专场)》。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19年12月20日-26日;现场报名2019年12月28日上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相关证件复印件)投送到招聘学校邮箱,同时于2019年12月28日上午到现场复核报名材料纸质版并参加笔试。
(二)报名所需材料:(1)《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019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2020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4)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2020年毕业生如已经获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同时提供以上证件。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六、考试
(一)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的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 12:00--13:00
笔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试讲入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报名人数开考。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试讲。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13:30开始
面试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实施,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 三江中学 蓝老师 联系电话: 18076738626 0772-8616920 ,邮箱:sjzxxzb @163.com
招聘咨询: 三江县民族高中 温老师 联系电话:18078236689 0772-8616382,邮箱:sjmzgzxb@126.com
监督电话:三江县教育局 0772—8611593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61203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