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情况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江南区卫计监督所卫计监督协管员、江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等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团队协作大局意识,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符合录用岗位身体要求;
3.能熟练运用通用办公软件;
4.各岗位的学历、年龄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7.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0520室,联系人:廖婷婷,联系电话:0771-4887897。
(三)报名要求:
①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有要求岗位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②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名岗位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④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本次应聘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所有应聘材料需提供原件核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
七、公示聘用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江南区政府审批。江南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其中:一类岗位:4400元/月,二类岗位:2530元/月,三类岗位:2330元/月,工资标准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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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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