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调岗位及名额
贵港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具有下列任职资历:
公考、参公人员:须为公考或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中:录用到乡镇的公考或参照管理人员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人员: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在编人员;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或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五)1984年12月20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xggjrb@163.com)。
1.《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根据招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0年1月6日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我办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调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我办将按1:3的比例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我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在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
考生应当在考察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确定适合人选的,经市金融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调人选。拟招调人员体检标准按全区公考考生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因部分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经市金融办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招调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5楼503室。
咨询电话:0775-455820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