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协助开展办公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管理,档案整理、文件编发、队内宣传等行政及后勤工作,以及完成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布置的其他调查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有统计调查或办公室从业经验者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12: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邮箱fcgdcd_gx@163.com。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情况严重者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三)笔试
1.由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笔试人选的考生,在笔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和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前接受资格审查,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取消笔试资格;
3.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组织面试,按招聘计划1:3比例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面试人选。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和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承担。
(六)聘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以劳务派遣方式确定劳动用工关系。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1900元/月。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月工资及待遇3500元/月以上(含五险一金、伙食补贴、绩效工资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0-2826550;传真:0770-2828718;联系人:左良、冯旭;联系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西塔8楼812办公室。
六、本简章由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负责解释。
国家统计局防城港调查队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