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应急救援事业做贡献。
(二)身体健康,两眼裸眼视力4.8以上,身高165cm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三)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27周岁,持有国家技能鉴定证照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嗜好。
(五)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大学应届毕业生、持有B类驾驶执照、部队退伍军人以及有救援队需要的特殊专业技能者优先考虑。
(六)本人自愿并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招聘对象的相关要求
(一)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或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具有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8.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工资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合山市人民政府负担,实行工资等级制度,逐年递增,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4600左右(含五险一金)。
(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19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管理和休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日常管理具体按照《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每月安排轮休6-8天,工作满一年享受10天带薪年假,除轮休外,每天24小时在单位值班执勤,参加单位统一组织的工作、学习、执勤、训练、课外活动。执勤期间,在单位食宿(包吃住),服装、被装由单位统一配发。
(三)队员在队表现优秀并通过相关考核的可晋升为副班长、班长、中队长助理等岗位,同时享受相应的职务津贴。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材料:需提交个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个人求职简历1份,近期2张1寸个人免冠证件照片报名。
(二)报名地点:合山市八二路西合山市消防中队;潘副指导员 18377226079 丘副指导员 18877506934。
(三)报名时间:从1月6日起至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聘用程序:应聘者提交材料报名,经材料审核合格后,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三项均合格后,进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合山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