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市政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具备项目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男女不限,年龄在22-30周岁,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2月7日;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与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区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邮箱:hchqfpb2008@163.com。联系电话:0779-3030797。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持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参加面试。面试小组由海城区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采用1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及聘用
由海城区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海城区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城区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负责解释。
海城区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