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10日期间出生)的公民。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排爆、散打、射击、游泳等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可以放宽至35周岁;
(四)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1月15日起,可通过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或“昭平公安”公众号 查阅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2月3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咨询电话:0774-6697667。
2.报名地点: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中路32号昭平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305室),联系电话:0774-6697667。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提交《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浅蓝色照片1张。
(2)报名时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2020年2月5日上午9:00开始,在昭平县体育场进行。
(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请各考生持身份证自行前往,并于上午8:50前到达昭平县体育场报到和现场验证。
(三)体测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上机考试
(一)明确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昭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3)。
(二)上机考试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上机考试时间:2020年2月7日下午3:00。个人凭身份证准时参加上机考试。
(四)考试地点: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五)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
六、面试
(一)由县公安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上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该职位应聘人数少于职位数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应变和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2月13日上午8:30开始,在昭平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当天上午8:10到达昭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经核验无误后进入面试顺序抽签等工作。
(四)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0年2月17日。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昭平县公安局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互联网“昭平在线”官方网站(http://www.zpol.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县公安局可以从候录库中根据空缺职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2月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考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开展勤务工作,不办理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考虑可以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获聘人员聘任期内每月工资2100元(含“五险”中个人负担部分)。以后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发30元工资。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3.聘任单位为聘任辅警配备工作必须的统一制服及执勤装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昭平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昭平县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昭平县公安局政工室咨询电话:0774-6697667
昭平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774-6688797
昭平县公安局督察大队监督电话:0774-6697666
附件:1.《职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