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
二、招聘人数
共21人。
三、工作职责
承担全县一般森林火灾扑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地震灾害、小型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洪涝和干旱灾害抢险救援,参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协助水上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救援;组织实施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训练;完善并执行预警联动机制和综合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提供服务。协助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综合应急救援人员(17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计算机操作,服从组织分配。
2.生源地或户籍为天峨县的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5日至2002年2月25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毕业,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且熟悉车辆驾驶人员优先。
4.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复员退伍军人除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二)综合应急救援文职人员(3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服从组织分配。
2.生源地或户籍为天峨县的高校毕业生。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2月25日至2002年2月25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司勤人员(1人)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司勤人员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以上学历,熟悉汽车驾驶技术(复员军人优先考虑),有C1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5周岁(1975年2月25日至2002年2月25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5.生源地或户籍为天峨县的人员。
6.本人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3月5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咨询电话:0778-6859199,联系人:韦艳蓬,18070899655。
(二)报名地点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司勤人员需持驾驶证报名;其他报考人员有驾驶证的,需持驾驶证报名)。
3.经审查合格,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通知应聘者参加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公开方式
通过天峨先锋网、天峨网、天峨县政府网、天峨网微信公众号、天峨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七、招聘程序
(一)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
(三)政审。政审考察参照公考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情形。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经县应急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一年一签。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薪酬及待遇
1.按照天峨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天峨县纪委监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778—6859199(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8—7824397(天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778—7822423(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天峨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