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优先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意愿在马山县工作、自愿为马山县扶贫开发事业付出努力的人员;
2.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奉献精神,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15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二)报名地点:县扶贫办502室粤桂专责小组。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本人所应聘的岗位到县扶贫办502室粤桂专责小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近期免冠彩色两寸照片1张。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马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1.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15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2.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1.时间:3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2.内容:一是文件办理、草拟会议通知、熟悉word的文档运用、能熟练使用excel软件等能力;二是沟通能力、报表的制作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等。3.面试结束当场或分批公布结果。
(三)考核及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和待遇
对拟聘人选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截止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本县财政资金聘用同类人员管理,县粤桂扶贫协作专责小组工作人员待遇为2200元/月(含个人社保缴费部分)。聘用单位代缴社保费部分由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
咨询电话:0771-6800433 (马山县粤桂扶贫协作专责小组)
联系人:覃海鸿 13457993596
监督电话:0771-6826088(县人社局)
马山县粤桂扶贫协作专责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