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招聘,具体岗位、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8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因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辞退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者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1份)到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发送至ssxzcg@126.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报名材料”。面试前1天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核。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严格保密。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3日至3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4楼410室),联系电话:0770-8511303。
四、面试和考核
由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人员继续按上述程序补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上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思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政办发〔2016〕8号)执行。解聘或辞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上思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单位部分的费用。聘用人员的休假、差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现行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岗位性质执行。
附件:
1、《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2、《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