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档案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各类常用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男女不限;
(五)专业不限,具有计算机应用与技术专业、档案专业或有机关档案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政策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来宾市档案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注明姓名)发送至邮箱lbda4278200@163.com。实地报名:请持上述资料到来宾市档案馆办公室报名(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46-1号市档案馆四楼402室)。
(二)面试:我馆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经面试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经面试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档案馆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72-4213316,联系人:覃。
本公告由来宾市档案馆负责解释。
来宾市档案馆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