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工作业务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企业员工,其中垌口水厂水质化验室工勤人员1名,公司抄表统计员1名。现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水质化验工勤人员1名;
2、水表抄表统计员1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满25周岁,不超过35周岁;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较强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
5、相关工作经验丰富或持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自愿报名。
2、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6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6285889。
4、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户口簿、职位所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4张。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5、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的人员
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再退还。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筛选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5倍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方可开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补缺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后同样组织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
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面试成绩相同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的,因面试成绩相同,导致入围考生的人数超过考核人数的(考核人数按以下规定执行),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当场进行加试,加试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加试分数为准。
六、考核、讨论决定、体检、聘用
1、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以下两类考生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一是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二是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70分以上(含70分)者。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工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讨论决定
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
3、体检
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的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本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蒙山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司就拟聘用人员上报县直属国有企业监督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3、应聘人员属于公考、事业编制人员的,需要放弃原身份。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蒙山县水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