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宾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宾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宾阳县公安局2020年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125名。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非公考、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合同工。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社会治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6)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①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④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⑤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7)被我局辞退或开除的,不能再参加本局辅警招录考试。曾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或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的,录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参加宾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2、具体条件:
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能适应24小时值班执勤工作性质,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政法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原已报名并参加体检的人员不需要重新报名)
2、报名地点:宾阳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大楼(幸福里对面)6楼616警辅办。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宾阳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持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警辅办留存以备核查。经审核符合应聘资格者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00分)
①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②笔试具体内容为扫黑除恶、禁毒、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题库见附件)笔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③笔试时间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笔试地点:宾阳县公安局新业务技术大楼(幸福里对面)二楼大会议室。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文具,依时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体能测试(总分100分)
①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地点:宾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楼(幸福里对面)田径场。
②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或俯卧撑。
③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体能测试总分按每项目得分50%折算计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分数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④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训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面试(总分100分)
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2020年3月25日上午9:00,地点宾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楼(幸福里对面)2楼会议室。
5、加分项目及优惠政策
①退役士兵的加3分,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及以上的加7分,公安院校、政法类院校(全日制学校)毕业生的加3分,其他高校(全日制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加1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以上加分计入总成绩, 加分项目可叠加。有加分情形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给报名地点审核存档,之后上报则不再审核。
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民警配偶。
(三)体检政审
参加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为序(综合分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列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入围人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招聘的对象须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分配及培训
1、聘用: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宾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聘用。
2、分配: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宾阳县公安局统一调配安排到各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即按规定办理相关劳动就业合同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培训:将分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间,按工作岗位享受薪酬福利待遇,应急辅警岗位319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一般辅警岗位299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二)单位部分依法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按法律规定保障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
宾阳县公安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