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调配;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掌握基本办公软件应用;
6.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1.职位一:综合协调(1人)
要求:中文、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信息、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2.职位二:问卷调查(2人)
要求:调查分析、统计、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管理、社会科学、网络宣传等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证优先)
3.职位三: 志愿服务(1人)
要求:财务、会计(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社会管理、新闻、社会科学、网络宣传、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聘用,将与聘用人员签订一至三年劳动合同,工资按市政府批准的招聘创城人员工资标准发放。按国家政策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二)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好《2020年北海市创城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送到邮箱:bhsccb123@163.com;联系电话:2024398。
五、资格审核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
我办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需要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核。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3月25日、26日,地点:北海市创城办(海城区中山东路213号北海市机关第二办公区9号楼三楼)。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查看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必备)
2.学历、学位证书; (必备)
3.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驾驶证等;
4.其他主要获奖证书。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行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参照考录公考公共科目考试内容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考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可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北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