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我县公开招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年龄为18—45周岁(2002年3月10日至1975年3月10日)的合法公民,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和管理,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4.高中及以上学历(有较强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有一定的电力知识(将安排专业电工人员进行专业的电力知识面试考核),有电工证者优先,有较强沟通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者、退伍军人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者优先。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德保县敬德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工作人员3名;德保县足荣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工作人员3名;德保县东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工作人员3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德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918074
(三)提交材料。应聘人员要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证书(如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手册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2020年公开招聘xx镇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相关报名材料,请递交到德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德保县城关镇东安狮子街西巷24号。
四、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德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聘用岗位实际及应聘人员专业特长等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0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电力知识及岗位技术操作技能等。
(四)面试评定。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考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德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聘用
面试、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四)工资、社保费单位应缴部分等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支付,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十、其他事项
(一)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招聘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程序办理,不得弄虚作假。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者,依法严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要确认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经德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考核,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报考咨询及监督电话: 0776-391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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