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3.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6.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拟招聘执法监察协管员5名。
三、应聘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须持相关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进行报名,通过考核后择优录用。
1.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介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防城区防港路164号)
4.联系电话:0770—3252703
5.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7.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8.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9、工资待遇:试用期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本科为每月2300元、大专为每月2200元(含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聘用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承担部分。
防城港市防城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