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条件
1、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热爱消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年满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退役消防员、退役军人、持有准驾车型为B2、B1、A2、A1驾驶证1年以上者且驾驶技术娴熟等特招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5、具有适应全天候在队站参与灭火救援、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招收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将填写好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发送至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信箱(cenxixf@163.com),联系电话:0774-8201313。经预选合格后,由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面试
初选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前来面试(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面试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由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到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正式录用且试用期满可以根据发票由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报销。
(四)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一周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梧州市消防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梧州市消防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四、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3500元(含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入职后各项训练考核全部达标可提前晋升工资档次。
2、被装按照《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政府专职消防员包食宿,试用期满后可以实行轮休制度。
3、正式录用后,与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每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人身意外等保险。
岑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0 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