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中共江南区委巡察办编外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中共江南区委巡察办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
3.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4月11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江南区委巡察办
邮箱(jnqxcjb@163.com),江南区委巡察办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
知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材料审核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委巡察办A0822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979683。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及实际操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数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试岗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从高至低以1:1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岗考察。
六、体检
试岗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自行体检,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委巡察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约253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
中共江南区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