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及办法
公开选调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
各镇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教师、工勤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工龄满1年以上(含1年),近2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统计、文秘、计算机、会计、经济、法律专业优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三年及以上统计工作经历(由编制所在镇政府出具证明)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5年4月1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毕业或函授大专以上毕业;
(六)身体健康;
(七)无违法违纪行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九)按照《宾阳县镇级统计工作服务中心选调人员分配表》(详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镇选调1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宾阳县统计局办公室(宾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8楼802室)。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公开电子邮箱bytjj8257780@126.com(密码:bytjj8222147),下载《公开选调宾阳县镇级统计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按要求填写,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公章;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明、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统一到宾阳县统计局办公室报名。
(四)资格审查
1.根据选调条件,宾阳县统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当面或电话告知。
2.如果某个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2名(含2名)以上,则取消该镇的选调名额。
五、面试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竞岗人选在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二)根据面试成绩,按编制所在镇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成绩相同的,按优先录用条件确定考核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宾阳县统计局组织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由公开选调办公室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岗位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人事调配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试用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宾阳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宾阳县统计局办公室 0771-8257780 8222147
附件1
宾阳县镇级统计工作服务中心选调人员分配表
宾阳县统计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