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数量、岗位及范围
(一)选聘数量
全市共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968名。其中,柳城县137名,鹿寨县118名,融安县148名,融水县208名,三江县170名,城中区6名,鱼峰区21名,柳南区42名,柳江区100名,柳东新区15名,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3名。柳北区2019年已开展公开选聘相关工作,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岗位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为柳州市所辖行政村(乡镇社区)党组织的特设岗位人员,非公考、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四项目”人员、非村“两委”成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主要负责做好本行政村(乡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上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行政村(乡镇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聘范围
以县区为单位定向选聘,面向大学专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返乡大学生、本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和正常退岗干部、复退军人、在职在岗村“两委”委员、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人选、在外务工及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等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选聘,本县区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公文公务办理能力;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热爱农业农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农村基层工作经历、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4年4月28日以后出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和正常退岗干部可放宽到65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村霸”行为,搞宗族派性,参与黑恶势力的;因刑事犯罪被判过刑或劳动教养的;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政务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长期外出不能在村工作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一人只可报考一个行政村(乡镇社区),多报无效。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根据所报考的行政村(乡镇社区)所在的县区,登录柳州党建网(www.lzdj.gov.cn),填写《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本人签名的《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邮箱,并与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电话确认登记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选聘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资格初审没有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须持打印好的《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入党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各1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选聘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本次公开选聘将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0:00至5月15日24: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现场资格复核地点: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具体地点见附件2)
四、考试
资格复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笔试和面试所涉及的食宿费、交通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备的党建基本知识、党务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设在各县区,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的人员即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实际工作应用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公布本县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五、体检
各县区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本县区行政村(乡镇社区)数,以县区为单位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行政村(乡镇社区)通过考试的人员为2人(含)以上的,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行政村(乡镇社区)通过考试的人员为1人的,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同一行政村(乡镇社区)无人通过考试的,可从其他已通过考试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本县区或全市范围内调剂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已通过考试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并由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县区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聘期、管理及报酬待遇
(一)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每个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自主创业就业。
(二)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纳入《柳州市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柳组通字〔2017〕93号)范围进行管理,作为村级“两委”干部储备人选进行培养,对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按照程序优先推荐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
(三)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按照村“两委”定员干部副职确定报酬待遇,具体包括每月基本报酬、绩效奖励、意外伤害保险等。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解聘后,不再享受任何报酬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处理,由柳州市委组织部商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向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咨询,咨询电话:0772—2850410。
附件:
1.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
2.2020年柳州市公开选聘村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