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园保育员20名 。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那坡县户籍人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热爱幼教工作,有爱心有耐心,身体健康,能胜任保育工作。
3.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必须具有保育员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其它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工作岗位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1800元/月,“五险”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从月工资代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那坡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人:雷强、郎世勇;咨询电话:0776-6822455。
4.报名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保育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报考人员需填写《那坡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那坡县教育局组织人员组成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由那坡县教育局以面试前发放。
1.面试方式:以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待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个人承担。
由县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核。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县教育局行文聘用。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县财政局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
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身份属编外聘用人员,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备案。
五、聘后管理
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县教育局、聘用学校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期间实行一年一考核。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聘用期间凡有一年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由学校报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学校报告函报上级相关部门停发工资。
六、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坡县教育局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