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户口或常驻地为来宾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6日至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
五、聘用形式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五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劳动保障监监察支队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一楼107室,联系电话:0772-4232385)
(2)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填写《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将《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发送到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邮箱(lbldbzjczd@163.com)。。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二)资格审查
以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招聘单位于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以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于报考者报名提交报名材料2个工作日内,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申请报考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面试当天,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证件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深度面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本次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当天必须出示广西健康码,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合格的才可参加面试。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考核工作由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书面考核的形式进行。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履行聘用程序
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32385
联系人:凌美业
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