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及工作责任感。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市委组织部承担。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用形式
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市委组织部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及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邮箱:lbzzbcw @126.com。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按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者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六)体检:经考核合格后,应聘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七)聘用:综合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卢爱丽,联系电话:0772—4278722。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