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书记员(男女不限)4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职责和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职责
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4.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5.担任案件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记录工作;
6.做好庭审的录音录像准备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聘用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20-28周岁,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6.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6日至6月1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和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远通地产路口直入300米防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法院审判综合楼主楼四楼),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例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电子版发至本院政治部邮箱zgk3255462@126.com,由本院对报考者电子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咨询电话:0770-3255462、0770-3260016。
(三)考试方式
1.机试:分别测试听打和看打录入的速度以及内容完整性;
2.面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机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六、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二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工资标准为每月2800元至33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用,每年按工龄增加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享受绩效补助,差旅补贴与在职在编干警同等待遇,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七、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机试、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770-3250306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