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1.岗位为七星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此次招录工作人员9名。
2.按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
3.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岗位要求: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操作,有一定的写作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
5.学历及专业: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中文类、文秘类、新闻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有司法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从事聘用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6月4日(9:00至12:00,15:00至17:00;周末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桂磨路创意产业园5号楼1单元601室
联系人:赵芳园
联系电话:0773-5800443/18778830007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劳务派遣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自行在桂林市人才网下载打印)。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核。
(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办法,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总分高低一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考核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聘用: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聘用。
若中途有报考人员放弃应聘或体检或培训不合格者,可从参加考核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人员管理
(一)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聘用人员与前程锦绣(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相关待遇
参照桂林市七星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基本工资+五险一金)+绩效,按国家规定休假。
六、信息发布和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监督举报制度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考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