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司法警察男性若干名,女性若干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
5.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有参与赌博等行为的;
(3)曾因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后出生),男性身高要求17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以上。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三)优先聘用条件
优先聘用复退军人或公安、体育、法律、计算机、中文专业人员,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身高、年龄限制条件。
(四)工作职责
1.辅助开展法院业务和其他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夜班值勤;
3.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于5月28日起(工作日)前往天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并填写《天等县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填写附件1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证件等所需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者电子扫描发送到天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tdxfyzgk@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军人退役军人证复印件1份;
(2)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
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测试、面试
(一)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1.根据司法警察职位的工作需要,需要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标准按《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标准》。
2.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和测试情况,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仪态等。
(二)体检和考察
经测试、面试合格后择优安排体检,体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用工方式
经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先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报崇左市中院、县人社局备案。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天等县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下乡、出差的差旅费补助按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 址 :天等县天等镇仕民新区
联系电话:0771-3522075
招聘未尽事宜由天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天等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