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名称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青少年社工)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青少年社工。一经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人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2.熟悉办公软件使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社会工作、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法学、中文等相关专业优先;
4.热爱社会工作,热爱青少年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5.有独立对青少年及家庭进行行为辅导、心理咨询、成长引导等个案和小组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具备社会工作、法律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岗位职责
(一)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二)负责了解社区青少年动态,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
(三)根据社区实际,围绕青少年的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四)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五)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工作提供参考;
(六)协助兴宁区团委开展共青团的其他工作。
六、报名办法
(一)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6月8日 报名方法: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6月8日前自行下载附件《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后,发送至共青团兴宁区委邮箱:xnqtw2005@163.com。
(二)报名咨询电话 兴宁区团委办公室:0771-3290265。
(三)兴宁区团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审查的报名者参与面试考核。
(四)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