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8日至2002年6月7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和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服役的军人;
5.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警体训练员岗位①4名
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二)警体训练员岗位②2名
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四、报名方式及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把有关个人资料(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书原件)和填写好的报名表等扫描后,发到YLGAZZB@163.com邮箱,咨询电话:0775—2582297。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19日18:00。
报考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定向委培生和在职人员须取得原委培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二)报名资格审查:由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须携带上述报名相关原件和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到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按照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须达到1︰3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须报请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1.技能考试:按岗位组成技能考试小组,根据事业单位技能考试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技能考试。技能考试的内容:警体训练员岗位①考4×10米往返跑、100米跑、纵跳摸高、篮球运动技能等;警体训练员岗位②考4×10米往返跑、100米跑、乒乓球运动技能。
技能考试时间初定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生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人选,由玉林市公安局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五、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性质:聘用人员为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事业编制人员。
(二)待遇:按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按照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做到操作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玉林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