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序号 | 需求岗位 | 学科、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政治面貌 | 需求人数 |
1 | 辅导员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14 |
2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工作人员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1 |
1.30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在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2020年6月10日(下星期五)下午18:00前,将应聘材料(含个人简历、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发送至河池学院学工部邮箱hcxyszk@hcnu.edu.cn,邮件命名为:“XX+河池学院辅导员+毕业院校+专业”。
(二)资格审查、考核
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处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778-3147632,13877839570。
河池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