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6日至2002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报考演员岗位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6日至2002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及以下岗位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技师(二级职业技能资格)以上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6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2.报考定向招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岗位的,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村“两委”成员报考定向村“两委”成员招聘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4.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5.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6.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者只能报考本人随军驻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随军家属指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前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随军家属可以报考,现已录(聘)用为公考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随军家属不得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部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部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的岗位。
7.招聘“是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8.报考定向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在都安疾控防疫一线作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的岗位,需提供都安县瑶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考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考和参照公考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6月12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网址:http://www.hcrsj.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至6月21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16日8:30至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0年6月16日8:30至6月21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于2020年6月2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见附件5)到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可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考生姓名发送至邮箱:hcrsks@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于笔试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16日8:30至6月23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村“两委”成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在都安疾控防疫一线作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0年6月24日12: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0年6月28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1.报考免笔试岗位(见《岗位表》),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不含报考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7月19日8:30至7月25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综合管理类(A类)、工勤技能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B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两个科目测试。
报考中小学教师类(D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两个科目测试。考试类别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2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测试。
报考医疗卫生类(E类)岗位人员需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两个科目测试。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测试。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报考人员携带以备使用。
(二)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见附件3)。
(三)笔试时间地点
2020年7月25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笔试其他要求
1.报考免笔试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
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于笔试前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2.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0年8月下旬。
五、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1.免笔试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按满分计算,即:笔试总成绩=300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作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记入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2.笔试岗位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考核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个别考生未能在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
(1)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中小学教师类(D类)采取试讲或试讲+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区)教育局联合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采取试讲或试讲+技能操作的岗位: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技能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1)采取试讲的岗位,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2)采取试讲+技能操作的岗位,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50%。
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岗位(含参加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免笔试岗位(不含参加笔试筛选的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考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考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考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结合体检考核情况另行确定。
八、相关政策
1.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5.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6.使用核定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7.中小学教师(D类)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由县(区)教育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十、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78-210932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附件1.河池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电子版(0612)a1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考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a2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a3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原文标题:河池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109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