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考法和公考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广西海事局考试录用公考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
经过前期的调剂、确认和递补,确定了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决定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书》(详见附件2)亲笔签名连同身份证正反两面一并扫描或拍照后,于6月14日17:00前发送至考录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考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广西海事局大楼。资格复审需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见附件3。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09:00-12:00、14:30-17:00,分两批次进行(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的日程安排见附件4)。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复审,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定于2020年6月20日至21日举行,每日上午0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提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截至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各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4,报到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广西海事局大楼(具体交通线路图见附件5)。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于6月22日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07:00到广西海事局大楼前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其他考生的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考生,请于体检后5日内将《考察联系表》(见附件6)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考录邮箱。
(四)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当前,南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参加面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南宁市的有关要求,提前申请获取电子健康码或者做核酸检测等,自行了解当地宾馆酒店入住、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时抵达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点。
(二)考生在考试前要减少人员接触,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考前14天开展体温监测,填写《考生居家观察信息登记表》(附件7),并于资格复审当天提交。
考生面试前14天不能出国(境),且不能前往或经过疫情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这些地区或前来面试出发前所在地区变为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的,需尽快联系我局,以便作进一步安排。风险等级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查询。
(三)南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可自行登录http://wsjkw.gxzf.gov.cn/html/dongtai/网站查询。
(四)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出示当天申报的广西健康码。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桂人助”,点击“上报健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领取健康码。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报到时,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或者符合KN95/N95标准的无呼吸阀防护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听候安排。
联系方式:0771—5551779(电话)
gxmsarjc@vip.163.com(考录邮箱)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广西海事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