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及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人才属于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
(二)引进人才不属于公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入事业编制。属于初次就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博士研究生聘用在管理七级岗位或专技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聘用在管理八级岗位或专技十一级岗位,大学本科生聘用管理九级岗位或者专技十二级岗位。不属于首次岗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人才,已在原单位聘用至相应层级岗位或担任有领导职务的,可以参考其资历、工龄、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适当放宽岗位聘用条件,确定聘用岗位等级。
(三)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和为期60个月、每月800元的生活补助;到来宾工作五年内在来宾市首次购房,凭购房材料可申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万元和为期60个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到来宾工作五年内在来宾市首次购房,凭购房材料可申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5万元。大学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和为期60个月、每月400元的生活补助;到来宾工作五年内在来宾市首次购房,凭购房材料可申请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3万元。享受安家费、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政策的服务期为5年。
(四)引进人才享受人才公寓、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引进程序
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引进工作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步骤如下:
(一)公告。组织、人社部门通过来宾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来宾先锋”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有意愿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组织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7月30日。
(三)面试(面谈)和考核。
1.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需求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3(含)的,采取面谈或相关适宜的方式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2.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为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依据面试得分确定考核对象。
3.报考同一岗位有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给予硕士研究生适当加分,依据面试得分确定考核对象。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核组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经历、任职资历等因素,提出引进和工作安排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综合评价优秀的人才,超出引进计划人数的纳入紧缺急需人才储备池,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及有关部门根据人才意愿、专业、工作经历等因素综合研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
(四)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按照公考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要求组织体检。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培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导师带培、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措施,加快人才成长,为表现优秀者搭建展现才能的舞台。
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及相关信息,可关注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来宾先锋”或登录“来宾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rencai.lbsdj.com/)”“来宾人才网”了解详情。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委组织部或来宾市人社局联系。
来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72—4278067,4278059(传真)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科:0772—4278510,4278512(传真)
电子邮箱:lbsrcb@126.com。地址:广西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邮编:546100。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9日